一、活动宗旨
为进一步繁荣我市摄影艺术创作活动,推动我市群众性摄影活动的深入开展,宣传我市新农村建设和城乡旅游经济的发展成果,展示宁波天宫庄园在乡村休闲旅游景区建设和产品开发上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让休闲成为旅游方式,让镜头诠释幸福生活”。特举办2011年“天宫庄园”杯宁波市摄影比赛。具体细则如下:
主办单位: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宁波市群艺馆 宁波天宫庄园休闲旅游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鄞州区文化馆 鄞州区摄影家协会
拍摄主题:
反映宁波市和谐城乡风貌的作品均可。主要包含以下几类:以参观、采摘为特色的生态农业观光游;以农家乐、林家乐、渔家乐、果农乐为特点的城乡生活体验游;以城乡民俗为看点的民俗风情游;以传统文化为内容的民间文化艺术游;以森林湖泊、海滨休闲度假为主的城乡休闲度假游;以徒步旅行、登山穿越为特色的康体健身游;以参观革命圣地,缅怀英雄事迹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红色激情游。
征稿细则:
1、参赛作品拍摄时间、风格不限,内容应健康向上,彩色、黑白均可,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裁剪等适度调整;
2、参赛作品数量不限,网络参赛和纸质作品均可。
网络参赛直传鄞州摄影网:http://yzsyj.yzhnews.com.cn,参赛者新注册时务必填写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以方便联系领奖等事宜。注册登陆后,选择“我要参加摄影比赛”,作品分类选择“天宫庄园”杯宁波市摄影比赛,作品需说明拍摄时间和地点。作品规格:参赛作品为JPG文件,长边不大于700像素,文件大小300K以内,分辨率为72dpi,不允许在作品之外添加任何形式的边框和装饰,不合要求的恕不评选。(咨询电话:18658215822 王老师)
纸质参赛作品规格最长边7英寸,作品一律不装裱、不收底片;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不超过6幅,必须粘接成组;参赛作品背面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地点时间、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
3、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来稿一律不退。评选后向作者调集不小于3M(JPG格式)的原始电子文件,不能提供原片或原始数据者将取消入展资格;
4、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用于公益宣传和本地形象宣传为目的出版、发表、展览、演示等用途,不另付稿费;
5、有关作品的肖像权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6、凡参展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大赛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均视为无参赛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本次活动组委会解释。
7、市级以上获奖作品谢绝参赛;
8、截稿时间:
2011年10月10日止(以邮戳为准)
9、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等奖1名,3000元;
二等奖3名,各1500元;
三等奖5名,各800元;
优秀奖40名,各150元;
二、评选方法:
主办方将聘请摄影专家和业界权威担任评委,秉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奖。2011年10 月下旬进行评选,11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
三、投稿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工人文化宫(宁波江东百丈东路98号),信封请注明“天宫庄园”杯摄影大赛字样
联系电话:0574-87395399李启刚 邮政编码:315040
四、特别提示:
大赛期间,县(区)级以上会员,凭摄影家协会会员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进入鄞州区天宫庄园创作,可免去所有景点门票。
天宫庄园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镇湾底村
电话:0574-88343645 0574-8834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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